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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線牙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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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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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樓主 倒序閱讀 使用道具 樓主   發表於: 2010-10-10
— 本帖被 牙翼 執行置頂操作(2010-10-10) —
由於近年的網民的「起底」文化的出現
從而衍生出「網上欺凌」等行為

由這一刻開始,這版全面嚴禁洩露他人的資料、相片等個人私隱資訊,不論在發言、回覆、個性簽名、帖子簽名等位置洩露有關的資料,就會違反本版規。目的是為了保障各位會員的私隱。

若果你洩露了他人資料:
輕則,多數會扣分(視乎其嚴重性而定)並禁言一星期;重則,就會永久禁言(暫定)

若果你以洩露他人資料來恐嚇別人:
輕則,就會扣除10分並禁言1天;重則,就會禁言7天

Q&A:
Q1:怎樣才是違反版規?
A1:如果你只是說別人英文名字或者渾名,例如:「Peter Chan」、「四眼陳」,這當然沒有違反版規。但是你說別人的真名,例如:「Chan Siu Ming」,那便會違反了該版規。
Q2:透露別人的IP算是違反版規?
A2:是的。因為透過IP是可以知道這人所在的位置,或者到過什麼地方等。
Q3:若果有人透露了一個名字,而這名字又不是我的真實名字,那怎麼辦?
A3:如果只是那些假內容,就會當作無意義回覆處理。
Q4:如果有人恐嚇我,要洩露我的資料,那怎麼辦?
A4:首先,我們不可以排除該恐嚇者擁有洩露他人資料之能力。這當然會違反了該版規,但會較洩露他人資料的罰則為輕。

其實最佳的預防方法就是:
-應先要自我檢討,避免做出嘩眾取寵或者犯眾憎的事
-減少或不要把個人資料上載到互聯網,特別是敏感的內容

正所謂「人言可畏」。有人會可能認為「我只是說說而已」,就是因為這種心態,大家才不會在網絡世界尊重別人,因為沒人會知道我的身份。若果別人因為你的一句惡言而令他崩潰,甚至輕生。這樣的話,你會開心嗎?

最後,我希望各位會員珍惜自己在網絡世界的自由,要是香港仿效中國內地及韓國實行「網絡實名制」,大家在網絡上的自由就會從此消失,到了這時候才感到後悔未必太遲了。

會員們有什麼有建設性的意見可以提出
以改善本版規的不足之處


P.S.希望chy大可以在這一方面作出考慮,建設一個更為完善的版規
[ 牙翼在2011-07-11 23:49重新編輯此帖 ]
離線ming6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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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1樓  發表於: 2010-10-10
拎黎做簽名
離線牙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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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2樓  發表於: 2010-10-10
引用第1樓ming6339於2010-10-10 22:27發表的  :
拎黎做簽名

感謝你
離線waynew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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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3樓  發表於: 2010-10-10
不錯不錯
以免針鋒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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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線七星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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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4樓  發表於: 2010-10-10
ibbs 23條
離線牙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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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5樓  發表於: 2010-10-10
認同
應該禁果埋野
果埋野本身就係以經觸犯左私隱條例
只係攻府係網絡上冇作出嚴正既監管d人先會咁大膽
[ 牙笨在2010-10-10 23:28重新編輯此帖 ]
就讓我,
支配孤獨
吞併寂寞
凌駕黑暗
離線牙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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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6樓  發表於: 2010-10-10
引用第4樓七星會員於2010-10-10 22:41發表的  :
ibbs 23條

二十三條是什麼?
離線waynew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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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7樓  發表於: 2010-10-10
引用第6樓牙翼於2010-10-10 22:51發表的  :
二十三條是什麼?

佢指既係香港二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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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線g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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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8樓  發表於: 2010-10-11
希望真係有用
離線牙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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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9樓  發表於: 2010-10-11
引用第7樓waynewong於2010-10-10 23:31發表的  :
佢指既係香港二十三條

那我認真一問了
他為何會說這是「ibbs的二十三條」?

引用第4樓七星會員於2010-10-10 22:41發表的  :
ibbs 2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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