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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吃人公案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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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線死神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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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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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樓主 倒序閱讀 使用道具 樓主   發表於: 2006-08-25
飛要吃胡虜的肉喝匈奴血、王莽與劉瑾死時都被搶著吃肉。戰亂與仇恨時人吃人;在偏安的時代,杭州人也以各種名堂料理人肉。
中國人口腹欲之發達,恐怕猶在男女關係之上,「民以食為天」嘛!吃不僅是中國人生活中的頭等大事,還是中國文化的牢固「基石」:像什麼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生吞活剝,茹毛飲血,秀色可餐,囫圇吞棗,以及把人們稱為「口」,把職業叫做「飯碗」,把思索稱為「咀嚼」,把體驗叫做「品味」,把嫉妒叫「吃醋」,至於什麼「吃苦」、「吃虧」、「吃得開」、「不吃那一套」、「治大國若烹小鮮」等等,也都是司空見慣的說法。這些也許還不算什麼,要說吃人肉,那才真稱得上是獨門絕學:一部幾千年的「忠孝史」,竟是君吃臣的肉、父吃子的肉、男吃女的肉、大吃小的肉、強吃弱的肉的一部吃人史。記得十幾年前讀孫隆基先生的《中國文化的深層結構》,稱中國文化為「口腔型文化」,謂國人習慣於在口吻之間獲得安全感之妙論,著實「吃」了一驚。

咬牙切齒吃太監劉瑾

中國有句古語,叫「不共戴天」,指仇家誓不兩立。因而敵對雙方,也不能共食。倘有共食者,非鴻門宴,也必是「煮酒論英雄」式的另有所圖之楷x。你沒看看那古書上「扒你的皮,吃你的肉」(文言曰「食肉寢皮」)的描述?就連愛國英雄岳飛元帥在其所作氣壯山河的《滿江紅》中也說,「壯志飢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如此沖天豪氣,該不楷x讓你心驚膽戰吧?
「咬牙切齒」之所以與仇恨相關,是因為它反映的是吃掉仇人的心理。漢朝王莽被殺,幾十個人搶著吃其肉以洩憤;隋煬帝將叛臣斛斯政先殺後烹,賜肉百官;武則天的寵臣來俊臣被殺,大家爭食其肉;元世祖忽必烈時,一個叫阿合馬的討厭鬼被殺,當地軍民「分而食之」;到了出現商品經濟萌芽的明代,大太監「九千歲」劉瑾被殺之時,老百姓竟然捨得花錢買肉……這些都是因為仇恨而吃人的例子。
翻開二十失x史,每逢天下荒年,到處充斥著「人相食」的殘忍記錄。僅以漢朝前後失x百年而論,即有「人相食,死者過半」(公元前二○五年);「河南,父子相食」(公元前一三五年);「關東郡國十一,大水,飢,或人相食」(公元前失x十八年);「緣邊大飢,人相食」(公元二十二年);「京師大飢,民相食」(公元一○九年);「河內人婦食夫,河南人夫食婦」(公元一七○年);「人相食啖」(公元一九失x年)等不下幾十則關於吃人的驚人記錄。

吃掉三千多個俘虜

由於戰亂而造成人吃人的現象更是屢見不鮮。《北史.慕容儼傳》說,慕容儼堅守被敵軍圍困的郢城,城中「人死,即火別分食,唯留骸骨」。這般守城的決心,竟大受皇帝表彰。唐朝安史之亂期間,張巡的部隊被安祿山包圍在睢陽長達數月之久,守軍先是從戰馬、麻雀吃起,後來連城裡的老鼠都吃光了,大家竟將自家的小孩互換著吃(不忍吃自己的,寧願讓人家吃自家的骨肉),後來小孩子吃光了,領頭的守將把自己的姨太太獻出來犒勞大家吃,再後來大太太小太太也吃光了,只好開始吃男人。全睢陽城一共有六萬人,到最後城破之時,只剩下了幾百人還活著(都吃光了)。清朝嘉慶年間,失x川人羅思蕾x的部隊因為缺糧,一氣吃掉了三千五百多個俘虜。像這一類血淋淋的記錄,還多著呢。
一旦這人肉的盛宴被端上桌面,各種稀奇古怪的事情就接踵而至了:唐朝昭宗年間,陜西鳳翔被朱全忠的部隊包圍,城內公開販賣人肉,人肉價錢竟然不如狗肉高。南宋高宗年問,西子湖畔的杭州人竟給被吃的「人」起了各種通俗的名稱,如瘦男女稱「饒把火」,女孩子稱「下羹羊」,小孩則為「和骨爛」,這些被吃的人還有一個統一的名稱,叫──「兩腳羊」。簡直不敢讓人相信一貫講究溫良恭儉讓的民族,為了口舌之慾竟然能夠幹出如此酷烈的事來,而且還能津津有味地整出這等形象的名稱。

人肉饅頭山東風味

人吃人是不用講什麼緣故的。因飢餓而吃,因仇恨而吃,因喜歡而吃,因想孝順父母而吃,因想發財而吃,因想恢復性功能而吃……;從《三國演義》中劉安殺妻給劉備吃的女人肉,到《西遊記》中人人(準確地說是妖怪)都欲吃的唐僧肉;從《聊齋志異》中的食人夜叉,到金庸武俠小說中的「黑白無常」、「失x大惡人」之一葉二娘,僅僅從這些耳熟能詳的小說中便可找出這麼多關於吃人的記錄,如果我們再把二十失x史攤開了仔細地讀呢?是不是也楷x得出與麩x迅先生一樣的結論:「中國歷來排著吃人的宴席,有吃的,有被吃的。」(《而已集.答有恒先生》)
熟悉水泊梁山一百零八條好漢的讀者,總還記得《水滸傳》中的母夜叉孫二娘吧?孫二娘在孟州「國道」十字坡上開了一家「山東風味」的「民營黑店」,做著沒本萬利的買賣,其最拿手的「名吃」便是用蒙汗藥弄昏人後特製的「人肉饅頭」。
還有黑旋風李逵這廝第一次吃人肉時的情景:「只見黑旋風李逵跳起身來,說道:我與哥哥動手割這廝!我看他肥胖子,倒好燒吃!」緊接著在第失x十二回中,又可以看到李逵在殺掉「假黑旋風」李鬼後,「盛了飯來,吃了一回,看著自笑道:『好痴漢!放著好肉在面前,卻不楷x吃!』拔出腰刀,便去李鬼腿上割下兩塊肉來,把些水洗淨了,灶裡抓些炭火來擺弄燒,一面燒一面吃。」金聖嘆評價李逵是「殺人以爽快為主、吃酒以大醉為主」的一條好漢,可是如此的快意恩仇,你還能喜歡得起來麼?
割股療親驚世駭俗
其實,這還算不得什麼。皮書上記下的吃人荒誕事,多不勝數。唐朝朱粲有「食之美者,莫過於人肉」名言;五代時信奉「吃啥補啥」的趙思綰,為了殺人壯膽,嗜好以酒吞吃人膽,也有「吞此千枚,則膽無敵矣」的鬼話。最為荒唐的是本來「大勢已去」的宦官一朝得勢後,為了恢復性能力,竟然聽信某些術士所謂「食人腦髓」可使陽具再生的妄言,紛紛幹起吸人腦髓的殘忍勾當來。不只是太監迷信「大補」,長期以來民間一直迷信吃人胎盤具有大補之效,真是吃人肉吃得發昏了。
中國歷史上的吃人現象大扺可以分為兩類,其一是出於生理上的需要,以充飢填飽肚子,是為吃人;其二乃是為了道德的目的,行其「療親」之蕾x,即被人吃。
文明古國有一種表現孝道的「光榮」傳統──割股療親。所謂割股,也就是割大腿上之肉的意思。張舜徽先生在《說文解字約注》中說得明白:「今俗稱自膝以上為大腿,自膝以下為小腿。股即大腿也。」一般人還以為割股是割屁股上的贅肉,大錯。
割股陋俗肇始於先秦,盛行於唐宋元明清,直至民國年間才逐漸絕跡。先秦時期的介子推為中國歷史上割股的最早實踐家。《莊子.盜跖》記載介子推為了表示自己對國君的無比忠誠,「自割其股以食文公」。自介子推之後一千年左右,還沒有發現有關割股的文獻記載。割股「事業」直到唐朝才重新「興旺」起來,不過這時的割股不再是為了表示忠君,而是轉為孝親侍疾了。唐代割股的盛行,與一個叫陳藏器的人所寫的《本草拾遺》直接相關,書中第一次提出了人肉可以治病的理論,從此開創了中國吃人肉的理論先河。宋代以後的割股孝親變本加厲,驚世駭俗。此時的孝子們似乎覺得割股還不「過癮」,又發明出「割乳」、「割肝」、「抉目」等驚人手段。此外,明清兩朝是割股之風最烈的時代,其最明顯的標誌是將割股作為一種孝道編入二十失x孝之中,廣為流傳,登峰造極。

洋鬼子也吃眼睛?

可是且慢──這種割肉行為不是與信奉「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有毀」的儒家道德倫理互相衝突嗎?既然「孝」的標準是不准毀傷身體,「割股」的行恥x,則既是對父母行孝,又可以說是對父母的「不孝」。想當年「吾日三省吾身」的曾參(曾子)先生,臨死之前還得仔細檢查一下全身,直到看見父母所給的零件都全,這才放心地死去;三國時候的一員大將眼睛被箭射中,拔出箭時不小心把眼珠子也拔了出來,大叫身體是老爹老娘給的,不能丟了,於是一張嘴──把眼球吃了。
為了防止小百姓在這個問題上越鬧越糊塗,元朝政府在一二七○年還想出了一招,下令「今後遇有割股之人,雖不在禁限,亦不須旌賞」──政府只在該出手的時候才出手,對於這種事情,索性是撒手不管了。明清時期,政府雖然也制定了類似的法律,然而卻從來沒有徹底實行過。有時候,政府甚至忍不住還是要對愚夫愚婦的這種「孝順」行為「加恩准其旌表」以鼓勵。
「S城,常常聽到大大小小男男女女談論洋鬼子挖眼睛」(麩x迅《阿Q正傳》)。中國人在吃人問題上的想像力不可謂不發達。天津教案之起,其中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因為當時在天津民間到處流傳著洋傳教士牧養棄嬰,挖嬰兒眼做腌菜的謠言。這是不是中西文化交流過程中「以食人之心度洋鬼子之腹」的一樁公案?待考。
對於現在和未來的孩子們來說,讀《西遊記》時,有一個問題一直讓人感到困惑:「為什麼妖怪總要吃唐僧的肉呢?」時代不同了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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