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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Games-bbsLF2有關的post規則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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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線ken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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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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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樓主 倒序閱讀 使用道具 樓主   發表於: 2007-05-12
與Games-bbsLF2有關的post規則
1.等級在俠客以下禁止進入
2.若發出"幾時做我個角色","幾時上載"等post,即當棄權
3.嚴禁發出"加我la"之類的post

若不明白者請msn至[email protected]
颯★爽★亂★入、超銀河紳士★~★~★~ ヘ( ☆‧ ω‧)> ★~★~★~
偶的Blog
離線迪斯路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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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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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1樓  發表於: 2007-05-12
改檔或GAME整做者建議盡可能不要公開MSN
不然分分中有成千上萬的人去ADD- -..
到時可麻煩了-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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