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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2樓迪斯路亞於2007-11-18 17:01發表的 :喂喂,根本就不會有答案的=_=我們所定的罪,是用什麼的定義來介定的?那正義跟惡的定義又是什麼............
引用第3樓文件夾於2007-11-18 17:07發表的 :hey-_-你這樣說就不對了.......
引用第4樓迪斯路亞於2007-11-18 17:14發表的 :鎖與不鎖裹是由翼兄來決定吧好像最近多了這種貼-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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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7樓牙暗於2007-11-18 17:30發表的 :違背良心既事係唔係?
引用第5樓文件夾於2007-11-18 17:18發表的 :這不是支持論壇交友區多左呢d post不是更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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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9樓迪斯路亞於2007-11-18 17:42發表的 :覺醒了-_-因為看了你的說話再看到一個無奈百倍的貼子-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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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3節)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上帝。 第二條(4-6 節)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第三條(7節)不可妄稱耶和華你上帝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第四條(8-11節)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上帝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作,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第五條(8節)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第六條(13節)不可殺人。 第七條(14節)不可姦淫。 第八條(15節)不可偷盜。 第九條(16節)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第十條(17節)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引用第13樓牙然於2007-11-18 18:09發表的 :七宗罪是我們人自己所區分的其實如果真要從宗教方面看天主教和基督教徒應該參考聖經最簡單的就是十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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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4樓地獄の龍於2008-08-14 14:23發表的 :話明千年帖梗係一千年先算依家2008年8月14號即係推1008年8月14號之前嘅帖先算
引用第16樓地獄の龍於2007-11-18 21:14發表的 :睇鋼鍊吧- -
引用第17樓牙翼於2007-11-18 21:27發表的 :可是當中有些殺戮的場面正如聖經中的"十誡"的第六條.......
引用第18樓地獄の龍於2007-11-18 21:42發表的 :就是叫你看,了解一下七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