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11樓牙痴於2007-06-11 17:25發表的 :
但係做童工係犯法嫁wo[表情]
「工作」是指從事經濟活動(economic activity),即以勞力來換取金錢、商品或服務。
2.1 童工分類
根據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公約138及182條,「童工」可分為三類:
11歲或以下、從事任何經濟活動的兒童;
12至14歲、從事適量「輕量工作」(light work)以外的經濟活動的兒童; <-我
18歲以下、從事任何「危險工作」(hazardous work)的兒童(OECD,2003)。
2.2 工種分類
根據國際勞工標準,儘管兒童可以工作,可是工種的危險程度以及對兒童身心的影響程度是相當關鍵的。工作普遍分為三類,包括「輕量工作」(light work)、「危險工作」(hazardous work)和「最惡劣形式的工作」(the worst form of work):
工作種類 定義
「輕量工作」
(light work) 這是指該工作不會損害工作者的健康和發展,並且不阻礙他們上學和接受職業培訓的機會。
一般國家都會容許13至15歲的兒童從事「輕量工作」,但有關工作時數和種類則因地而異。而這些工作可包括家務清潔、輕巧的農耕種植工作、店務員、售票員、送報員、包裝、運送等。
我諗香港是ok的
而且我都見過不少童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