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經理港大女廁偷拍候判【明報專訊】曾為利嘉閣 優秀地產經紀的中年漢,多次潛入港大廁所安裝針孔攝影機偷拍女生如廁,早前承認作出有違公德行為、偷竊及藏毒共5項罪名。辯方昨求情提及,港大屬開放式校園,中年漢可
輕易地在校園流連犯案,並非對港大「情有獨鍾」,案件案押後至8月24日判刑,其間索取戒毒所報告。
曾是利嘉閣優秀經紀
被告李鴻發(30歲)曾是利嘉閣最優秀五名經紀之一,2004年轉職至中原地產 晉升為分行經理。辯方指,屬開放式校舍的港大鄰近被告寓所,被告不時流連,但並非刻意選擇港大洗手間犯案。
案發於今年5月15及17日,被告兩度於香港大學 周亦卿樓3 樓女廁,
安裝針孔攝錄機於廁格的天花板和門鉸,鏡頭亦對準坐廁位置。被告其後被保安發現,警方從他背包內搜出攝錄器材,
內有女生如廁短片、一張港大學生證及一包懷疑毒品。被告於警誡下表示,他只想在廁所內「扮女人」及穿上女裝。
辯稱只想在廁內「扮女人」
港大發言人回應指,校方會加強巡查加強校園安全,並一直定期檢討保安措施,但會沿用開放式的設計。港大過去曾發生多宗偷窺及偷拍風化案,
04年有易服癖狂徒以類似手法偷拍下女生如廁被捕。去年12月,1名博士生在校內星巴克 咖啡店,
以文件夾隱藏攝錄機偷拍同桌女同學春光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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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員泳池偷拍女客罰款
(明報) 08月 04日 星期六 05:10AM
【明報專訊】電腦技術員辯稱測試新購置的數碼相機,因此攜帶該相機進入泳池。泳客多番投訴,救生員及後發現他行為怪誕,遂上前詢問,技術員隨即將相機扔掉在泳池中及企圖逃走,最終被捕。
技術員昨於觀塘裁判法院 承認「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判罰款2000元。
電腦技術員張易為(29歲)被控於本年8月2日在黃大仙 摩士公園泳池,攜帶一部賓得數碼相機,並藏於設有針孔的袋內,向女性拍攝影片。
被揭發即拋相機入泳池
案情指事發當日,泳池救生員收到數名泳客投訴,不滿被告攜帶內藏相機的袋子進入泳池,鬼鬼祟祟的偷拍女泳客。稍後救生員目睹被告在不同地點跟蹤女泳客,並作出疑似照相的行為,上前查問。
此時,被告立刻將數碼相機連袋子拋進池中,企圖逃離現場,但被救生員攔截。救生員從池中檢回相機,經檢視後後發現機
內存有大量身穿泳裝女士腿部的影片,救生員報警,警方到場拘捕被告。
被告先辯稱為想測試新購入的數碼相機的功能,及後承認拍攝池中女士,是為了滿足自己突然湧起的性慾,又表示明白其行為破壞社會安寧。
大家"千奇"唔好偷拍啊A_Akukuk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