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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線zsdfghjk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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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樓主 正序閱讀 使用道具 樓主   發表於: 2011-03-16
病人A:「怎麼樣?這本書寫得還不錯吧?」
病人B:「太 好了!真是曠世鉅作。一點廢話都沒有,簡潔有力。
不過有一個缺點,就是出場人物太多了!」
謢士 :「喂!你們兩個 ...... 快把電話薄放回去。」
1條評分
去去~魔法~走!!!
離線arno0902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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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33樓  發表於: 2016-10-01
傻眼
離線糯米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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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32樓  發表於: 2011-03-19
引用第30樓viixcext於2011-03-19 00:53發表的  :
雖然我不明白非必要時不要使用
但你喜歡的話可以編輯成「七」 我不會介意

我沒有問題…最重要時不要防礙你創作的自由
引用第31樓saradomin於2011-03-19 00:55發表的  :


柒和七同意
可是"柒"有其他解釋
看起來不文雅
.......

感謝解釋
離線sarado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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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31樓  發表於: 2011-03-19
引用第30樓viixcext於2011-03-19 00:53發表的  :
雖然我不明白非必要時不要使用
但你喜歡的話可以編輯成「七」 我不會介意


柒和七同意
可是"柒"有其他解釋
看起來不文雅


就例如人通常叫空位為吉位一樣道理
近日有人假扮我 在facebook開設戶口 請小心
我絕不會透過facebook聯絡你們
離線viixc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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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30樓  發表於: 2011-03-19
雖然我不明白非必要時不要使用
但你喜歡的話可以編輯成「七」 我不會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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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29樓  發表於: 2011-03-19
引用第28樓viixcext於2011-03-19 00:49發表的  :
古時?
請問你有沒有寫過支票?

抱歉…支票我寫「七」字
並不是寫你這個字
只能說非必要時不要使用
更何況你是人物,轉用其他人名亦不見得有內容上的轉變
所以希望能夠更改,免得版主難以定奪
離線viixc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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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28樓  發表於: 2011-03-19
古時?
請問你有沒有寫過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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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27樓  發表於: 2011-03-19
引用第26樓糯米滋於2011-03-19 00:46發表的  :
版主不會無故扣人分數
我不是因身為版主而煩
是因為時下會員歪曲事實,公然侮辱還裝作自己是沒錯
是這種事煩
.......

路見不平,拔刀相助
無心針對,如有務犯,敬請原諒
版主先生,問題已解,充心感謝
近日有人假扮我 在facebook開設戶口 請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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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線糯米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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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26樓  發表於: 2011-03-19
引用第24樓糯米滋於2011-03-19 00:43發表的  :
侮辱版主
如要證明你不是
麻煩更改笑話當中人物姓名
以及不要用粗口字眼

引用第23樓saradomin於2011-03-19 00:33發表的  :

重申多次
如果是文字獄的話,我扣分多次,我只希望不要再有人來笑話區搞事,希望笑話區能夠和平

那就不是仁政,
.......

版主不會無故扣人分數
我不是因身為版主而煩
是因為時下會員歪曲事實,公然侮辱還裝作自己是沒錯
是這種事煩
而且這是我跟被禁言的某某二人事
最多只是跟總版或其他管理人員有關
其他人加自己意見
這種事令我很煩厭
不關你的事插甚麼嘴呢??
這種事真的不太明白
引用樓主viixcext於2011-03-17 12:12發表的 [原創]小明續集之一山還有一山高 :
話說小明上回燒完人地間店賠錢之後無哂錢
之後佢就去左同人打工作,做左呀柒既工人
有日呀帶緊小明行街撞到佢朋友呀米(當然有講聲對唔住啦)
呀柒就問呀米:e~你帶住果個邊個黎
呀米:我工人呀池呀
.......

古時雖然是中國數字
但現今已被人當時粗口
所以希望能夠減少使用
非必要還是不要用
離線viixc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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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25樓  發表於: 2011-03-19
我看不到有粗口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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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24樓  發表於: 2011-03-19
引用第21樓viixcext於2011-03-19 00:29發表的  :
何以見得我是在 「搞事」

侮辱版主
如要證明你不是
麻煩更改笑話當中人物姓名
以及不要用粗口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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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23樓  發表於: 2011-03-19
引用第20樓糯米滋於2011-03-19 00:24發表的  :
我的目的不是想扣分
是希望你能夠停止在笑話區中搞事
了解??
.......

重申多次
如果是文字獄的話,我扣分多次,我只希望不要再有人來笑話區搞事,希望笑話區能夠和平

那就不是仁政,
你這番話很可笑,
是強行把自身行為合理化

如果你認為做版主很煩,
請辭吧:)
沒有人會強迫你留任

可能因你針對我,所以引致我認為你過份人方面偏坦
說到這步,我還能說什麼:(


連回了, 威望對我來說不重要,你要扣我,我不會記住你
近日有人假扮我 在facebook開設戶口 請小心
我絕不會透過facebook聯絡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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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22樓  發表於: 2011-03-19
修改後請過目

指名道姓咪明串:)
請問他有指名道姓?如有這指出?
先前我已指出
"東方日報賣百份<-------告得入? 不見得

要是我打"西方日報賣白粉",
西方日報可以告我,
但請東方日報行埋一邊"
佢一日無開你名,要話佢明串,你也是行埋一邊:)

版主有咩唔明,麻煩pm我,我樂意解答你

他是惡搞:)?當然吧
如果你心中先入為主認定他是串你,
那我也沒辦法,
此外,題醒你一點, 惡搞同明串兩者無抵觸
時下年青人語文能力有很大改進空間:)

跟據我番查評分紀錄,你沒有扣過我分,
原來你認為反對你的人就是被你扣分而反,
那我感到十分可惜:(,
因為你已經封殺了自已進步的可能
閣下對「是非」的定義,我深感質疑

難道你看不清楚他發放笑話帖的主要目的嗎?
我看到,但與你的不同 不要緊,你也是覺得我指鹿為馬:)

叫他解釋永遠做不到
我認為發帖無需要解釋,在香港司法制度下,我們不需證明自已無罪,
相反是控方要指出犯人的罪名. 了解?

而且,即是是解釋也不一定是合理
「仲有…壓韻位係笑位,螳螂捕蟬即係捕殺蟬…捕殺既原因係要食用
,鹽係食用調味料,但螳螂當然無可能好似人類咁」
好似,即使解釋了,我也不認為是笑位,
你認為一個要解釋的笑話算是笑話?我不認同.
一看就會能意會而同感,然後笑.這才是笑話.
在眾多歌曲中,你喜愛一首歌一定要原因?
我不認同,因為中意同笑係抽象的名詞,
若要偽科學地強行定義只會不倫不類.
我國賞畫,也從兩方面,一是神似,另一是形似
形似可以勉強介定,但如何介定神似?
所以這不要用偽科學角度去欣賞藝術.
這是不智,怎至是"海歐上岸"的行為,希望你不要再犯



希望解答到你,同時希望你換一個新角度去評定這件事.
我本抱著中立態度,不偏重任何一方.
可是我見版主你最近的新規條後,
令我大吃一驚,有文字獄之嫌.
我已Pm了迪路,希望他會跟進

希望迪路不會覺得我是指鹿為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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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21樓  發表於: 2011-03-19
何以見得我是在 「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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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20樓  發表於: 2011-03-19
引用第18樓saradomin於2011-03-19 00:13發表的  :
指名道姓咪明串:)
請問他有指名道姓?如有這指出?
.......

我也pm迪路
希望佢可以幫我擺平
我已經夠煩了
你認為惡搞?
抱歉…可能只有你跟v字某傢伙
沒有扣過你分:)?那請原諒我,因為我在笑話區亦扣過太多人的威望
可能因你針對我,所以引致我認為你過份人方面偏坦
重申多次
如果是文字獄的話,我扣分多次,我只希望不要再有人來笑話區搞事,希望笑話區能夠和平

引用第19樓viixcext於2011-03-19 00:16發表的  :
抱歉,我認為跟你解釋是沒有意義的
此等激將法留給跟你相同程度的人吧

至於把他人做事目的假設完後再作推論有何問題
原諒我,我真的不想解釋
.......

我的目的不是想扣分
是希望你能夠停止在笑話區中搞事
了解??

你不解釋沒有所謂
只希望不要因一時之氣再來搞事
清楚??
[ 糯米滋在2011-03-19 00:31重新編輯此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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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19樓  發表於: 2011-03-19
抱歉,我認為跟你解釋是沒有意義的
此等激將法留給跟你相同程度的人吧

至於把他人做事目的假設完後再作推論有何問題
原諒我,我真的不想解釋

希望你能分清假設與「假設後當作事實推論」的分別
你所說的甚麼肯定性我還真的第一次聽見,原諒我見識淺薄
你是想說事實吧?

引用第18樓saradomin於2011-03-19 00:13發表的  :
我見版主你最近的新規條後,
令我大吃一驚,有文字獄之嫌.

十分有同感
我當時一看到即時想到文字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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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18樓  發表於: 2011-03-19
引用第15樓糯米滋於2011-03-18 23:06發表的  :
指名道姓咪明串:)有咩唔明麻煩pm問版主
他是惡搞:)?
時下年青人還真的能癲倒是非:)
.......


指名道姓咪明串:)
請問他有指名道姓?如有這指出?
先前我已指出
"東方日報賣百份<-------告得入? 不見得

要是我打"西方日報賣白粉",
西方日報可以告我,
但請東方日報行埋一邊"
佢一日無開你名,要話佢明串,你也是行埋一邊:)

版主有咩唔明,麻煩pm我,我樂意解答你

他是惡搞:)?當然吧
如果你心中先入為主認定他是串你,
那我也沒辦法,
此外,題醒你一點, 惡搞同明串兩者無抵觸
時下年青人語文能力有很大改進空間:)

跟據我番查評分紀錄,你沒有扣過我分,
原來你認為反對你的人就是被你扣分而反,
那我感到十分可惜:(,
因為你已經封殺了自已進步的可能
閣下對「是非」的定義,我深感質疑

難道你看不清楚他發放笑話帖的主要目的嗎?
我看到,但與你的不同 不要緊,你也是覺得我指鹿為馬:)

叫他解釋永遠做不到
我認為發帖無需要解釋,在香港司法制度下,我們不需證明自已無罪,
相反是控方要指出犯人的罪名. 了解?

而且,即是是解釋也不一定是合理
「仲有…壓韻位係笑位,螳螂捕蟬即係捕殺蟬…捕殺既原因係要食用
,鹽係食用調味料,但螳螂當然無可能好似人類咁」
好似,即使解釋了,我也不認為是笑位,
你認為一個要解釋的笑話算是笑話?我不認同.
一看就會能意會而同感,然後笑.這才是笑話.
在眾多歌曲中,你喜愛一首歌一定要原因?
我不認同,因為中意同笑係抽象的名詞,
若要偽科學地強行定義只會不倫不類.
我國賞畫,也從兩方面,一是神似,另一是形似
形似可以勉強介定,但如何介定神似?
所以這不要用偽科學角度去欣賞藝術.
這是不智,怎至是"海歐上岸"的行為,希望你不要再犯



希望解答到你,同時希望你換一個新角度去評定這件事.
我本抱著中立態度,不偏重任何一方.
可是我見版主你最近的新規條後,
令我大吃一驚,有文字獄之嫌.
我已Pm了迪路,希望他會跟進

希望迪路不會覺得我是指鹿為馬:(
[ saradomin在2011-03-19 00:30重新編輯此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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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17樓  發表於: 2011-03-18
引用第16樓viixcext於2011-03-18 23:24發表的  :
我叫你跳樓你也永遠做不到
我認為沒有解釋的必要便不會做
不要自我地假設我開帖的目的
不要假設他人發言是因為被你扣分,你才是真正的癲倒是非

為甚麼不能假設??
又不是肯定性
假設亦不能??
你以為你是誰??
咁你咪唔好解釋囉
咪表明左你既目的囉:)
清者自清
不想還自己清白還是自己根本不是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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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16樓  發表於: 2011-03-18
我叫你跳樓你也永遠做不到
我認為沒有解釋的必要便不會做
不要自我地假設我開帖的目的

不要假設他人發言是因為被你扣分,你才是真正的癲倒是非
離線糯米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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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15樓  發表於: 2011-03-18
引用第12樓saradomin於2011-03-18 21:52發表的  :
明串?我看不出你所指的明串是指什麼
這就叫明串
http://ibbs.hk/read.php?tid=103136
.......

指名道姓咪明串:)有咩唔明麻煩pm問版主

他是惡搞:)?
時下年青人還真的能癲倒是非:)

不要因我扣過你分便癲倒是非,指鹿為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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