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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華航嗆光良 提告別光說不練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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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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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樓主 倒序閱讀 使用道具 樓主   發表於: 2011-11-09
[size=12px]光良上月26日遭爆料帶違禁品搭機,他認為對形象有傷,8日在經紀人孔勝民及髮型師陪同下出面澄清,指罐裝髮型噴霧不是他的,也裝在髮型師行李箱,且不超過500ml,是允歌林服務站[size=12px]許託運範圍。但華聲寶服務站[size=12px]航說,當天是機場安檢人員確認過易燃物,光良等人要告就不要口頭說說! 光良也寄存證信函給華航,未獲滿意回覆。會提告嗎,經紀人說,有權利大同服務站[size=12px]提訴訟,但考量浪費時間金錢,採記者會方式表達訴求。光良為此回大馬跟看不懂中文的爸媽解釋原委。 華航表示,違禁品禁止上機,非地勤人員擅自判定或處置,西屋服務站[size=12px],當天是由「機場安檢惠而浦服務站[size=12px]員」確定光良等人攜帶的罐裝髮型噴霧,為易燃物且超過500ml,要求禁止上機。據查,為了飛安,只要被判定是易燃物,不過多少ml都不能帶上飛機。 華航強調,全世界的安檢都是採取抽檢方式,不是以前沒有被查到,就表示以前的做法是合法的,華航站得住腳,光良等人要告就不要只口頭說說,或寄不具法律效益的存證信函,歡迎正式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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