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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行LFO小站比賽規條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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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線~yik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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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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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樓主 倒序閱讀 使用道具 樓主   發表於: 2006-01-14
如想個人代表LFO小站舉辦比賽,請事先通知本人(pm或MSN),經本人批准才能開辦。如未經本人批准而自已舉辦比賽,警告2次和禁言1天!

開辦規則:

1.必須付上舉行日期、時間等等資料
2.多個備用post作結果及公告用 (可有可無)
3.樓主post必須付出參賽者之其資料
4.必須付上結果
5.主持人限1個
6.不要在比賽post聊天,否則警告1次及禁言1天
[ 此貼被疾風之龍在2006-05-09 19:03重新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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