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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aya
2007-08-19 20:03
LF2區總版規(2007-9-1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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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1開始生效・・・到時那一個被斬不要怪我・・・・
牙翼
2007-08-19 22:13
需不需要讓會員知道....犯每一條版規
要扣多少威望
炎‧龍
2007-08-19 22:23
引用第1樓牙翼於2007-08-19 22:13發表的 :
需不需要讓會員知道....犯每一條版規
要扣多少威望
我想是不用的了....
因為犯了錯N婆只會是
殺殺殺
N婆是不會理佢輕定重...(啥?)
上次也給N婆殺了多次...囧..orz
nanaya
2007-08-20 19:16
威望只是名義上的東西
一點關係也沒
犯規的、我最輕的罰法都是銷文、刪文。
myaku
2007-08-24 14:33
怎麼這版規好像曾經看過的樣子?
nanaya
2007-08-25 06:18
MN公式規Remix版・・・・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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