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暗 |
2008-04-07 19:00 |
幽 默 笑 話 版規(最後更新--3/9/2009)
為了營造優良的交流環境,讓各會員更能愉快地交流討論、心得,現制訂較完善的版規,並力臻完善。 如會員對某版主的處理方式有異議,可到「發問及申訴區」申訴 如對此版規有改良之意見,可到「意見收集區」提出 如發現有會員違反版規,可使用「報告」功能
一、優秀文章: 1. 優秀之轉載笑話
2. 自創笑話
PS.以上所提之項目將可能被加分。其餘不大有趣的將不會被加分。 二、犯規文章:
1.)不准呃POST 扣除2-10分、嚴重者則被禁言 1)只含讚美、批評之內容 2)投票後只說出投了的項目 3)含大量符號回應 4)回應沒有意義 5)與主題/本區完全無關(已離題) 6)回覆只含符號 7)叫人別呃POST、捉錯別字 8)每天發主題多於3次 9)回20天以上沒有人回覆的主題 10)每天過分發主題(不多於3篇) 11)指出別人的笑話為轉載(樓主聲稱笑話為原創/曾在本區發別 例外) 12)不得連續重覆某些字多於5次 13)針對會員 2.離題: 扣除2-10分、嚴重者則被禁言 1)與主題/本區完全無關(已離題) 2)被某些事帶出主題(該POST有回題除外) 3.粗口: 扣除10分、嚴重者則被禁言 1)用粗口 2)用與粗口近/同音字 4.罵戰: 禁言+扣除績分 1)人身攻擊 2)過分激列的談判 3)4個激烈談判POST或以上 4)用粗口談判
5.挑釁性文章: 扣除2-10分、嚴重者則被禁言
1)文章暗箭傷人(人生攻擊論) 2)以某會員為取笑對象
6.含色情成分之文章: 扣除10分+刪文、嚴重者則被禁言
7.隱藏笑話內容導致別人呃POST: 刪文
8.標題必須簡明扼要,和文章內容有關。 扣除5分+刪文、嚴重者則被禁言
9.利用給別人購買笑話來賺錢(0元除外): 刪文
其他資料:
1.) 原創笑話須註明[原創]字樣。
而轉載的則不用加上任何符號。
若沒有加上[原創]的笑話
則會當作轉載,不會扣分。
2.) 請所有笑話發表者不要將
笑話內容隱藏,防止發生呃POST。
3.) 請所有笑話發表者不要將
笑話內容給別人購買(0元除外),防止利用笑話來賺錢。 6/3/2008加入規則by:劍‧心 不得說出只含一沒意義的文章 例如:【好好笑】【好無聊】等文章 如發現,即-5分處理
聲明:版主有權因情況而不照版規作出行動 PS.加減分可能與版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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