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51樓專籽於2011-08-09 06:29發表的 :
其實我也早就知道在這個地盤不會占到甚麼諒解,一切行為符合法律觀念。當今那一位台灣分享者既無犯法,自然也沒有要他刪掉的義務。反倒是犯法的,某人能公開的發表個人間私信內容,雖職當板主卻有犯法之虞呢。
那我歡迎你在台灣的法庭起訴我
私信內容公開是為了讓大家理解到你的觀點和處事態度
雖說兩地共同享有言論自由,但這並不代表你不需要為你說過的話而負責
現在在這裡碰壁了就立刻轉移話題說我犯法?
真有你的嘛
不過最令我費解的一點是,整件事情,不就是問一下,加幾個字就搞定了嗎
怎麼還大費周章在此嘴砲?
一上任就要跟別壇交惡,態度差和強硬之餘又不留任何討論餘地
真的無法相信閣下想要以和平方式解決這次的問題
另外是我用tempertester這AC放在巴哈的,所以這次不是他們私自轉載的
[ dwchan在2011-08-09 11:19重新編輯此帖 ]